原创 离职后不交接工作有什精准三肖三期内必中是什么么法律责任吗
本期主持人 本报记者 黄洪涛《工人日报》
读者来信
编辑您好!
2023年初,我入职南京一家技术开发公司从事研发工作。2024年10月11日,由于个人原因我向单位递交了辞职申请,并于当日离开公司。但是单位以我未完成工作交接为由一直未给我办理离职证明,并且克扣我的工资,不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请问,在我未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情况下,单位以未交接工作为由不给我办理离职手续,合法吗?离职不交接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没有离职证明已经影响到我的下一份工作入职,我可以提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诉讼吗?
南京胡先生
为您释疑
胡先生您好!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你向单位递交辞职报告,只能表明你主动离职的意愿,但因未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并在递交辞职报告后即行离开,其行为属于劳动者未履行完成工作职责便擅离其职,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劳动者在离职时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以确保公司业务连续性和稳定性。若劳动者未完全履行工作交接职责便擅自离职,给所在单位造成损失,需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所以说,若你违反上述规定,或有违反你与单位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关于离职工作交接的规定行为,没有履行完约定的工作交接义务,一般是不可以离职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员工办理完工作交接后,方有义务为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离职证明,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故若劳动者不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是可以此为由拒绝或延迟出具离职证明,进而影响到劳动者下一份工作的入职。
需要提醒的是,如果劳动者在离职时未妥善处理工作交接事宜,不仅可能引发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法律纠纷,还可能对个人的职业声誉和信用造成不良影响,从而影响劳动者的职业发展。
因此,建议劳动者在离职时务必按照法律规定和双方约定,与用人单位协商处理好工作交接事宜,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和职业声誉。
南京市玄武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 庄宇
据介绍,诺如病毒是一种能够引起人和多种动物发生急性肠胃炎,导致严重腹泻的人畜共患病病原,也是一种重要的食源性疾病病原。诺如病毒传播途径多种多样、感染剂量低、排毒时间长、环境抵抗力强、病毒变异快、免疫保护时间短,具有高度传染性和快速传播能力。
当前,全球经济增速放缓,地缘政治风险显著上升,影响外商直接投资,同时各国引资竞争日趋激烈,外部环境的复杂性、严峻性、不确定性上升对中国吸引外资带来一定挑战。
吴江浩:最大原因是美国内一些人不接受中国取得更大发展,这是问题根本所在。为此美方大肆动员同盟国家,企图把中美之间的问题变为中国和世界的问题,在此过程中日本也被卷入其中。我们希望日方认清形势,做出正确判断。日美有同盟关系,中日也签有和平友好条约。这是经过两国立法机构批准的法律文件,双方都有履行的义务。日本国内有美国大选会左右世界局势的说法,但世界局势本不该被任何一国内政左右,其他国家也不应允许这种情况发生。无论美国内政如何变化,为了维护世界稳定与繁荣,中日关系都应坚持自己的独特“基轴”,其基本依归,就是我反复提到的中日四个政洽文件确立的原则和精神。希望日方同中方一道维护好两国关系的“基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