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第三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福州地震最新消息今天保护督察完成督察反馈工作
中新网1月10日电 据生态环境部官方微博消息,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2025年1月9日至10日,第三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向江苏、安徽、四川、贵州4省,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化学工程集团有限公司4家中央企业反馈督察情况。
总体看,此次被督察的省份和中央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取得积极成效。同时,督察也发现一些突出问题: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仍有差距,盲目上马“两高”项目,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违规建设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黄河流域部分企业落实“四水四定”不够到位。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湖泊保护需进一步加强,大运河保护还存在薄弱环节。污染防治攻坚战存在短板,大气污染防治不到位,水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突出,固体废物特别是建筑垃圾处置消纳能力不足。生态保护修复不力,矿山无序开发,林地毁坏问题时有发生,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数据造假问题多发。
下一步,要指导督促被督察对象按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要求,在45个工作日内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按程序上报党中央、国务院。后续工作中持续加强调度督促,对发现的问题紧盯到底,推动被督察对象切实整改到位、取得实效。
12。增强金融服务功能。鼓励自贸试验区内非金融企业和金融机构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金融机构创新合作方式、深化交流合作。支持境外金融机构在自贸试验区依法依规新设银行、保险、证券等法人金融机构。将自贸试验区内中外资银行分行级以下分支机构(不含分行)设立、变更、终止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事项,保险支公司及以下分支机构设立、迁址、撤销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事项,由事前审批改为事后报告。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法治化、市场化原则加大对自贸试验区基础设施及配套设施建设的金融支持力度。支持在自贸试验区内综合保税区开展期货保税交割、融资租赁、仓单质押融资等业务。
近日,芜湖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芜湖市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贷款实施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可办理“2016年12月31日(含)之前已发放的商业贷款”“商转公”业务。
会议强调,要全面加强金融监管,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切实提高金融监管有效性,依法将所有金融活动全部纳入监管,全面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消除监管空白和盲区,严格执法、敢于亮剑,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