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教育部修订相关办法细化港澳台、外籍中小学生学籍办理粉丝给周鸿祎设计发型流程
中新社北京2月7日电 中国教育部近日印发修订后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细化规范了境外学生(含港澳台、外籍学生,下同)的学籍办理流程。
《办法》明确了学籍、学籍信息、学籍管理、学籍档案的定义。学籍是学生在学校就读的身份标识,凡在依法依规设立学校就读的学生均须建立学籍。学籍管理是根据有关规定对学生入学资格、在校学习情况及毕业资格等进行的记录、核实、处理。学籍管理以数字化管理方式为主,在特殊情况下可使用传统媒介管理方式。
《办法》规定,获得当地入学资格的境外学生或中国居民的外籍子女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到所接收学校登记信息、办理入学并注册学籍。高中阶段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生注册学籍,由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监管其学籍管理状况。如有特殊情况,由学校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向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说明情况并进行办理。
《办法》要求,学生到境外就读的,应当凭有效证件到学籍所在学校办理相关手续,学校将学籍档案转入上级学籍管理部门。回到境内后仍需接受基础教育的,应凭相应学习记录进入对应年级就读。接收学生的具体办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学校应接续学籍档案,并将学生出境学习经历在学籍信息中标记。
根据《办法》,海外中国学校、在港澳地区举办的内地课程学校为学生注册学籍,由国家学籍系统单列管理学籍信息,学籍管理规定另行制定。
此外,《办法》对当前学籍管理中的突出问题作出回应,规定学校应当至少每学期核准一次学生学籍,确保人籍一致、学籍变动手续完备、学生基础学籍信息和学籍变动信息准确。严肃、及时处理检查中发现的人籍分离、空挂学籍等问题。(完)
近日,驻日本大使吴江浩接受日本知名财经刊物《财界》杂志专访,重点介绍中国经济形势和光明前景,并就中日关系及有关问题阐明立场。专访内容如下:
我记得去年3月抵达日本履新时,日本媒体在机场问过我同样的问题,我的回答是努力维护发展健康稳定的中日关系,因为这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近一年来,我怀着这样的信念和愿望,同日本各界人士广泛接触,努力推进中日各领域交流合作。对于两国之间存在的问题,我始终主张按照中日四个政治文件确立的各项原则妥善管控处理。这不仅是过去两国关系重建发展的宝贵遵循,也是未来行稳致远的根本保障。
首先要坚持伙伴定位。随着中国不断发展,中日在一些产业领域开始出现竞争,我们也感受到部分日本企业对此心存顾虑和防范。但毫无疑问的是,合作共赢仍是主流。这次两国领导人旧金山会晤最重要的成果,就是重新确认了全面推进中日战略互惠关系定位。那么体现在经济领域,就是要坚持互为合作伙伴属性,继续高举合作共赢的旗帜,不能让输赢多寡的竞争逻辑主导和定义中日经贸关系,而是要在更广阔的合作中相互促进、彼此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