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出口海马会传真资料网站论坛外仓货物“离境即退税”
税务总局发文支持跨境电商
出口海外仓货物“离境即退税”
本报北京2月8日电 (记者王观)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关于支持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发展出口退(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决定对纳税人以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以下简称出口海外仓)方式出口的货物实行“离境即退税”。
根据公告,纳税人以出口海外仓方式(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810”)出口的货物,在货物报关离境后,即可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纳税人在办理出口退(免)税申报时,货物已实现销售的,按照现行规定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货物尚未实现销售的,按照“离境即退税、销售再核算”方式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即:在货物报关离境后,即可预先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后续再根据货物销售情况进行税款核算。
据悉,为帮助纳税人精准高效办理核算,税务机关通过电子税务局、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信息系统,向纳税人推送税务机关已办结、但纳税人尚未核算的出口预退税数据清单。纳税人应当根据实际销售情况,对货物是否已实现销售、出口预退税是否需要调整等情况进行确认。
他强调,水火无情、人命关天,事故就发生在身边,隐患排查整治是为群众安全着想,是大事,也是急事,不能心存侥幸,不能拖延等待,不能走过场,不容再发生同样的事故。
我记得去年3月抵达日本履新时,日本媒体在机场问过我同样的问题,我的回答是努力维护发展健康稳定的中日关系,因为这符合两国人民的根本利益。近一年来,我怀着这样的信念和愿望,同日本各界人士广泛接触,努力推进中日各领域交流合作。对于两国之间存在的问题,我始终主张按照中日四个政治文件确立的各项原则妥善管控处理。这不仅是过去两国关系重建发展的宝贵遵循,也是未来行稳致远的根本保障。
2月18日至19日,新春上班伊始,证监会召开系列座谈会,就加强资本市场监管、防范化解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